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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阵地建设

3-5)-1-1常熟市实验小学“三原色课程”建设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11-11 08:31:2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“三原色”拓展性课程建设方案


常熟市实验小学

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,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,提升学校办学质量,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课程背景

1.基于学校发展的需要

常熟市实验小学在“用三原色涂抹世界”办学理念的引领下,不断深化素质教育,“发展性课堂”“全息学习”等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。办学理念只有嵌入到课程中才能真正促进理念的落地。面向“十三五”,学校提出从“课堂改革”走向“课程改革”的发展思路,构建“三原色课程”,打造学校课程特色。

2.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

学校改革的核心是课程改革,课程实施的质量直接影响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。目前学校课程特别是活动课程的现状不容乐观,一是课程内容单一,大多是为了应对各类竞赛的项目;二是课程时间短,每天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到30分钟,直接影响了课程质量;三是师资力量弱,结构单一,缺乏校外课程专家的补充。

3.促进学生发展的需要

学生是不同的个体,他们的兴趣爱好、潜质特长都呈现多元性、差异性的特点,传统划一的课程设置不利于学生的发展。课程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总和。创造适合于学生的教育,构建有选择的课程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。实施“三原色课程”,目的是尊重学生发展的各种可能性,创造学生个性发展的平台和机会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二、课程目标

1.总目标:

发挥团队合力,推进课程的开发和拓展课程建设,以课程建设拓展学生学习的空间,突显课程特色。

2.学生发展目标:

在知识、品质、能力、个性等方面得到比较和谐、全面、可持续的发展,使学生的发展有更广阔的空间。

3.教师发展目标:

学会学习、学会反思、学会创新,成为实践的研究者,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。

三、课程原则

1.基础性原则

立足于打好学生文化基础、品德基础、身心基础为目标。全面发展学生的能力,促进学生对学科知识的综合和运用。

2.发展性原则

根据学校实际状况,兼顾到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,树立着眼于学生发展的教育价值观,把为学生的发展服务当作课程的基本价值取向。

3.主体性原则

课程的主体性体现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需要,教师的充分参与,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中要重视教师的主动精神,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,使课程得到更大的开发。同时,还要充分了解和反映学生的实际,重视学生参与,注意学生的反馈信息,不断根据学生的需要完善优化校本课程。

四、课程内容

“三原色课程”分基础性课程、拓展性课程和综合性课程三大板块,基础性课程即指国家课程,拓展性课程即活动课程,综合性课程即研究型课程。本学期着力在“拓展性课程”方面开展实践和探索,课程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领域共84个项目:

1.语言与文学领域:口语交际、绘本阅读、国学经典、写作兴趣、英语口语、英语国际等;

2.数学与科学领域:趣味数学、思维拓展、航模舰模、手工制作、乐高机器人、科乐机器人、小牛顿科学等;

3.体育与健康领域: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田径、棋类、网球、击剑等;

4.艺术与审美领域:舞蹈、合唱、陶艺、儿童画、素描、竖笛等;

5.社会与文化领域:邑学传媒、邑学书社、邑学画社、邑学琴社、邑学印社、邑学剧社、邑学绣社、邑学邮社、苏派盆景等。

五、课程时间

将原周二、周五3:20之后的素质活动时间整合到周三下午第三节课,这样拓展性课程的时间达到80分钟,克服以往时间短、效果差的问题。原周三下午的第三节课调整到周二下午第四节,保证课程计划严格实施。同时,周二下午的课调整为每节35分钟,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6小时。

六、课程师资

1.本校教师资源为主体

根据本校教师特长聘请为课程辅导教师,根据学生兴趣培养辅导教师,学校对参加校本课程实施的教师在外出学习、教学研究、校本教材编写等方面提供支持。

2.校外课程专家为补充

根据课程内容聘请热心教育,具有专业特长和教学能力的校外专家,学校挖掘自身潜力,争取上级专项经费,保障校外专家队伍建设。

七、课程实施

1.成立领导小组

组长:金一民

副组长:顾惠芳

组员:颜红英、顾善海、邵慧、尤雪芬、任淑梅、金颜、王强、吕月琴

2.制定方案

3.调研了解:了解教师特长和学生兴趣

4.确定课程内容、教材建设(自己编写或选择购买校本教材)

5.组织学生选择课程

6.编制课程。

八、课程评价

1.学生评价

(1)不采用书面的考试或考查方式。

(2)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参加学习的态度进行评价,可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一般”、记录。

(3)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、作品、竞赛、评比、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,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。

2.教师评价

(1)有内容(自己编写或选择购买校本教材)、有计划、有考勤评价记录。

(2)教师应按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的要求,达到规定的课时与教学目标。

(3)教师应保存学生的作品、资料及在活动、竞赛中取得的成绩资料

(4)教导处通过听课、查阅资料、调查访问等形式,每学期对教师考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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